第(2/3)页 “你小时候我还见过你呢,你上小学的书包都是我给你买的!” 这话一出,想必就算脸皮再厚的超级英雄也扛不住! 更别说什么你小时候的奶粉也是我卖的单,尿不湿还是我亲手换的之类的话! 陈默敢保证,将来他只要一提这个,超人肯定就要求饶。 “呃,不如,我直接搬来大都会做超人邻居?” 陈默也就是这么想了想,这个世界上,可没什么地方在他心中能比得过莱辛巴赫的城堡庄园,这也算是他和戴安娜安的第一个家,温馨舒适又浪漫,现在搬去超人邻居也就那样,陈默是要当超人的老前辈的,不是要当老大哥,过于亲近也不太好! 至于另外的那个家伙,陈默就没打算急着过去贴贴,超人可不比百特曼,在父母双亡前,百特曼的生活可是超越了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孩,克拉克那是要什么没什么,但百特曼却是要什么有什么,与其现在过去刷好感,还不如过去帮百特曼成长一下! 而且哥谭这地方有毒,陈默的燕飞鹰漫画在全世界的销量其实并不能算多高,毕竟这是个亚洲人的超级英雄,在美国打不开销路也正常,但唯独在哥谭却并不是这样的,燕飞鹰是哥谭市卖的最好的一本漫画,这里大小黑帮,但凡是道上混的,就没有一个不喜欢看的。 至于原因,还是因为燕飞鹰太能装了! 而道上混的这些黑帮大佬们也是一样的,大家出来混,讲究的就是脸面,看看黑手党的那几位大佬,西装礼帽再加上手杖和领结,一看就知道有范,哥谭的这些黑帮们比不了他们,但也有一刻向往的心,而燕飞鹰的皮大衣论风度有风度,论逼格有逼格,再加上衣服够大,里面塞几把枪都没问题,因此很快就成了哥谭黑帮大佬的标配。 现在大家出门都是一身黑,黑大衣黑毛子再加一条黑裤子,再加上时不时挂在嘴边的逼王语录,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起鸡皮疙瘩,但大佬们就喜欢这个调调,逼格十足又无比应景。 第(2/3)页